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全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荆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0名委员。管委会审议通过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有关重要事项进行决策。
(二)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处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保值和归还;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负责各办事处和沙洋监狱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目前,中心内设办公室、归集管理科、贷款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计划财务科、审计稽核科和信息技术科等7个科室以及象山、石化和屈家岭三个管理部,下设钟祥办事处、京山办事处、沙洋办事处、东宝办事处和沙洋监狱局分中心5个分支机构。
管理部和分支机构营业网点、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象山管理部
办公地址:荆门市白云大道87号
联系电话:0724-2346556
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化管理部
办公地址:荆门市白庙路43号
联系电话:0724-2222065
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屈家岭管理部
办公地址: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五三大道259号
联系电话:0724-7413873
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京山办事处
办公地址:京山县新市镇新市大道123号
联系电话:0724-7320418
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沙洋办事处
办公地址:沙洋县开源大道39号
联系电话:0724-8693888
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钟祥办事处
办公地址:钟祥市承天东路40号
联系电话:0724-4222430
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宝办事处
办公地址:荆门市东宝区象山大道14号
联系电话:0724-2342287
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沙洋监狱管理局分中心
办公地址:沙洋县鸿宴路1号
联系电话:0724-8592444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 14:30-17:30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4年,全市实缴单位2658家,实缴职工177451万人,缴存12.54亿元,同比增长16.64%。当年新开户单位185家, 新开户职工9322人。截至2014年底,缴存总额84.71亿元,缴存余额56.48亿元,同比增长19.28%、16.07%。
(二)提取:2014年,提取5.87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46.84%,比上年同期增加14.46个百分点。截至2014年底,提取总额28.23亿元,同比增长26.27%。
(三)个人住房贷款:2014年,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最长期限30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018笔、5.47亿元,同比下降0.69%和0.31%。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75亿元。截至2014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9486笔37.34亿元,贷款余额19.17亿元,同比增长8.3%、17.2%、16.6%。个贷率为33.93%,比上年同期增加0.13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4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22406.94万元,同比增长10.96%。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4223.4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8081.55万元,其他收入101.93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4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11998.23万元,同比增长10.17%。其中:缴存职工账户余额的利息支出11522.03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15.47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316.73万元,其他支出14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4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0408.70万元,同比增长11.89%。增值收益率1.84%。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806.96万元;提取管理费用6888.16万元(其中:人员工资性支出1312.13万元、社会保障费支出449.94万元、公用经费239.04万元、业务运行费342.32万元、专项经费4544.1万元);上缴各级财政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2713.58万元。截至2014年底,累计上缴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17194.88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截止2014年底,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6%。。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4.63%,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1.29%。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2.1%和16.64%。缴存职工的构成情况:
按单位性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4.36%,国有企业占21.81%,城镇集体企业占2.69%,外商投资企业占1.3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9.8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7.82%,其他占2.15%。
(二)提取业务:2014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4659笔5.87亿元,其中,住房消费提取占64.70%(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69.7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27.60%,租赁住房占0.01%,其他占2.63%);非住房消费提取占35.30%(退休提取占78.51%,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7.02%,其他占14.47%)。
(三)贷款业务:2014年,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21.97%。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以下占13.95%,90-144(含)㎡占82.03%,144㎡以上占4.02%;新房占92.43%,二手房占7.57%。
(四)住房贡献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和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