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需谨慎贪便宜吃大亏

荆门房信网 2015-06-09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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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比同小区内其他房源的市价便宜一半,这样的商品房你会动心吗?日前,市民何女士因为买了这样的便宜房却遇到了麻烦。
 
  近日,市民何女士来到市房地产监察大队投诉:经熟人介绍看中了市内某小区内一套一百多平方米的商品房,仅花20余万元便完成了交易,后迟迟未完成交房手续,虽是现房却不能入住。经调查了解,因开发该小区的股东之间有存在经济纠纷,其中一个股东将该房屋入口用水泥封了起来,造成该房屋无法交付,而何女士与开发商没有按要求签订正规的电子版《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双方协议中对交房期限也没有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很难界定,调解工作仍在进行中。
 
  商品房买卖是大宗消费,购房者应通过合法途径了解该商品房的实际情况,切莫因其价格比较低,贪一时便宜,但到头来可能会吃大亏。因此,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首先,可以根据市房管局张贴在每个楼盘的“购房须知”,按照其提示,在选购房屋时,登陆荆门房管网查询房屋是否是可售,再行签订电子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其次,务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合同中关系切身利益的关键内容要仔细斟酌。如果对合同存疑,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向房屋的出售方进行询问或向市房管局咨询。
 
  市房地产监察大队也提醒广大市民在选房购房过程中,一定要谨慎,除了查看各种证照手续,最好能实地查看再做决定,对于产权不明或有纠纷的房源,千万别贪图一时便宜。(作者黄玮 李姝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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