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6日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荆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蒋星华所作的关于将2015年第二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代建资金列入2015至2039年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的说明,审查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2015年第二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代建资金列入2015至2039年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同意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2015年第二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代建资金列入2015至2039年年度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