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秋高中学费标准有调整

荆门房信网 2013-08-24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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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市级重点高中每学期学费:新生675元,老生500元;普通高中每学期学费:新生470元,老生350元

  “三限生”三年学费:省、市级重点和普通高中分别不超过2.7万元、2.1万元、1.5万元

  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公布了新出台的普通公办高中学费标准。省级示范(重点)高中和市级示范(重点)高中指令性计划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675元,一般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470元。

  按照规定,学费标准只针对高一新生,并实行“新生新政策、老生老办法”,已在校就读的仍按原规定标准执行,即省级重点(示范)高中、市级重点(示范)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500元,一般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350元。

  对在学校住宿的学生可收取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60元;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属省规定的代收费项目,应本着自愿和不盈利的原则收取,据实结算,代收费总额不得突破2011年春季制定的课改后的收费标准,文理科均为每生每学期397元。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若学生自愿购买推荐目录内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统一代购,做好服务,不得从中牟利。

  公办高中“三限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学费仍按老标准执行,即省级重点(示范)高中三年学费最高不得超过2.7万元(即每生每学期4500元)、市级重点(示范)高中三年学费最高不得超过2.1万元(即每生每学期3500元)、一般高中三年学费最高不得超过1.5万元(即每生每学期2500元),按此规定缴纳学费后,学校不得再加收学费。
 

(责任编辑:若英缤纷)

编辑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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