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市物价部门获悉,全市已有5家房地产企业在售楼盘,因未执行商品房明码标价政策而受到物价部门的处罚。
从11月起,市物价局对全市100余家房地产企业在售楼盘明码标价情况开展了检查,针对发现的房地产企业在售楼盘明码标价存在的问题,物价部门采取政策宣传、现场指导、提醒告诫、责令改正等方式要求房地产企业按《湖北省商品房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的要求对在售楼盘实施明码标价。在物价部门实施提醒告诫后,仍有部分房地产企业未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规范,有的未标示套内面积、公摊面积,有的未标示楼层、朝向及相关销售优惠政策,有的已售房源标示备案价后未标示实际成交价格等。截至目前,已有5家房地产企业,因未执行商品房明码标价政策,被物价部门处以12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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