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沙洋县纪委出台文件,自9月1日起实施“禁酒令”和“光盘行动”,股级以上干部违纪,一律先免职再查办。为确保文件得到贯彻落实,沙洋县纪委公布监督举报电话:8550292、13607267720,并实行举报有奖,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内容经调查核实的,一次性奖励举报人1000元。
今年来,沙洋县一直把治理“舌尖上的腐败”作为狠刹“四风(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的突破口。8月底,沙洋县纪委相继出台了《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午餐饮酒的通知》和《关于提倡厉行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开展“光盘行动”的实施方案》。
沙洋县纪委要求,所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的在职党员干部职工以及双管、垂管单位、国有企业和村(社区)的在职党员干部严禁在工作日午餐饮酒(白酒、红酒、啤酒等含酒精的饮料)。在公务接待中,各地、各单位不上高档菜肴,不发烟、不上酒,不准超标准安排用餐,在订餐点菜时,适度适量,节俭消费,节约用餐,盘中餐要做到吃光喝净,不得浪费。
凡违反禁酒规定者,除按就餐结算的人均金额,上交个人应该支付费用到县财政外,属于副股级以上干部的,一律先免职,再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属于一般干部职工的,第一次违规实行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晋级晋职资格,第二次违规责令当事人停岗一个月,扣发停岗期间工资,并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各地、各单位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违反禁酒规定的,在全县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优资格,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9月1日起,沙洋县出台的上述政策正式实施,沙洋县将派出专班,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凡顶风违纪者一律从严、从快、从重查处。
短评 沙洋禁酒,且观后效
近日,沙洋县切中时弊,率先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机关干部“禁酒令”。
推行“禁酒令”的目的无非两点,一是防止公款吃喝,减少“三公”开支;二是促进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能。
“禁酒令”的处罚措施不可谓不严格,公布电话、提供奖金鼓励群众监督举报的政策不可谓不完善。
然而,“禁酒令”会不会因为有领导重视就严查严打,换了领导,就无人再管?或碍于人情,监督执行不严,久而久之也就不了了之?
此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禁酒令是死的,人是活的”。你不是禁止工作日中午饮酒么?那我就在工作日的晚上及双休日、节假日吃喝玩乐,甚至变本加厉,把两顿酒并在一起喝,工作日的酒改到双休日、节假日喝……
“禁酒令”的实施效果怎么样?我们的领导能否带头示范?我们的干部能否在他律的监督下,提高思想认识,做到自律?让我们一起见证、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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