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安全措施师傅作业摔伤 发包方承包人共担80万元损失

荆门房信网 2013-09-11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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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将工程发包给没有资质的人,没有资质的人请师傅施工,因没有安全措施,导致师傅摔伤,造成80万元损失。近日,该损失最终由有过错的发包方和承包人共同买单。

2012年7月,武汉一智能工程公司接下了荆门城区一建筑工地的消防工程。合同签订后,智能工程公司又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将该工程的消防安装劳务包给掇刀农村的包工头李老板。今年1月15日,李老板邀请同村的李师傅从事安装事宜。施工时,李师傅不慎从梯子上摔下,致脑部受伤,送医治疗共花去医疗费及住院费等约25万元。李老板和智能工程公司支付了这笔费用。

经核算,李师傅的全部损失约80万元,除去此前的约25万元,还包括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约55万多元。为此,李师傅与李老板和智能工程公司未能达成一致赔偿意见,于近日诉至掇刀法院,要求李老板和智能工程公司赔偿自己的全部损失。

接到此案后,掇刀法院立案庭法官发现该案事实清楚、过程简单,在了解到双方都有愿意调解的意思后,法官在接案的第二天就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老板和智能工程公司连带赔偿李师傅其他各项经济损失55万多元(不包括此前已支付的),并于当日前一次性付清,案件办结。

(责任编辑:若英缤纷)

编辑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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