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熊玺通讯员杨汉铭 9月和10月传统的房地产旺季,目前不少观望的购房者开始四处看房选房,这也引发了大量房产销售纠纷。为使广大消费者有的放矢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市消委提醒消费者购房时要慎查“五证”“两书”。
警示一:“五证”是否齐全
“五证”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主要是看看预售许可证是否标明开发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和预售范围,查清楚标明预售楼号、层数、面积、套数和是否存在土地或在建工程抵押等情况。
如果出现购买房屋面积差异,应该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解决问题:一是双方自行约定;二是采取合同提供的处理原则,即误差比在3%以内。据实结算,误差比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并约定退款及付息。买受人不退房的,3%以内的差额部分仍据实结算,按约定价格多退少补,对于超出3%的差额部分,若是产权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则消费者无偿获得超出部分产权,若是产权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则超过3%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双倍返还消费者价款。
警示二:“两书”是否规范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鉴于房屋的特殊属性,为了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对住宅质量进行了专项规定,要求开发商建造的房屋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并要求开发商承担一定期限的保修责任。通常房屋保修的事项应该由开发商企业负责维修和处理,如果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其他单位负责保修事宜的,必须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对所委托的单位予以明示,保证购房者权益获得实际保护。
《住宅使用说明书》是指住宅出售单位在交付住宅时提供给用户的,告知住宅安全、合理、方便使用及相关事项的文本。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载明房屋平面布局、结构、附属设备、配套设施、详细的结构图(注明承重结构的位置)和不能占有、损坏、移装的住宅共有部位、共用设备以及住宅使用规定和禁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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