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哪里去?”在荆门城区打的,未上车前,总会听到驾驶员这样的询问。从明年4月1日起,出租汽车驾驶员再这么做,就违规了。市出租办负责人昨日透露:国家新修订的国家标准《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明年4月1日起执行。此《规范》明确规定,在上车之前,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有询问乘客目的地的挑客行为。

新版《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规定,乘客上车前,出租汽车司机不得有询问乘客目的地等挑客行为,除包车服务外,要使用计价器,不得议价,不得绕路。
《规范》还规定:的哥佩戴服务标志,运营前和运营中忌食有异味食物,不在车内吸烟,不向车外抛物、吐痰;提倡说普通话,使用规范服务用语。驾驶员运营前要检查车容车貌、车辆燃油、备齐发票零钱;运营结束要主动出具发票、提醒乘客携带好随身物品等要求。出租车驾驶员要根据乘客意愿使用音响等相关服务设备,努力做到让乘客满意。
为防止“黑车”,《规范》明确,正规出租车计价器要安装在方便乘客查看的地方,不得私自改装、调整,安全防范设施应具备防劫防盗功能。
近年来,挑客、甩客、拒载、不打表等现象,让出租车行业饱受诟病,这些现象在我市也十分严重。市出租办副主任张武强表示,我市将加强《规范》宣贯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对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教育,大力规范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违规行为,将依照《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和我市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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