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58个项目缴存6.93亿元

荆门房信网 2013-12-26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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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门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于今年4月10日起正式实施。截至目前,市房产管理局共对3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58个项目进行了预售资金监管,累计存入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资金6.93亿元。

  据了解,为规范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商品住房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结合实际,于2013年1月7日发布并实施了《荆门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试行)》。之后,为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增强监管工作操作性,市房产管理局制定的《荆门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于4月10日开始实施。

  市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中心城区范围内许可预售的商品房建设项目,自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至该项目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之日止,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存入、支出、使用均纳入由房管部门、银行和开发商三方协议监管账户(三方协议是指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前,需与房管部门和监管银行分别签订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监管内容、监管时间、违约责任等内容的监管协议,开发企业使用预售资金时,需要申请并经房管部门和监管银行同时签章方可支取)。开发商不得随意动用,以杜绝挪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等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预售资金监管实施以来,中心城区3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58个项目被纳入监管,被监管商品房286栋14043套,总建筑面积183.95万平方米,累计存入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的资金为6.93亿元,累计拨付资金5.45亿元。通过对预售资金实施严格监管,确保了项目预售资金用于本项目的开发建设,保护了购房者和施工企业的利益,有效杜绝了可能出现的制度漏洞。

(责任编辑:若英缤纷)

编辑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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