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物业管理十一难 如何完善管理制度

荆门房信网 2013-12-26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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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难,制度不完善,规定不细化。目前,《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是指导物业管理工作的根本法规,《物业管理条例》自从2003年颁布,2007年修改过一次,如今,全国各地住宅小区像雨后春笋般冒出来,而物业管理条例却没有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健全法律法规,完善制度建设,物业管理才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难,工作人员服务意识需加强。物业管理工作主要是一项服务工作,就是人与人之间打交道。性格不同,社会认知不同,利益出发点不一样,就会有矛盾产生。这就要求工作人员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心理素质,能换位思考,想业主之所想,不急不躁,耐心细致地处理问题。

  三难,业主对物业管理条例提高认识。大部分业主不清楚《物业管理条例》的内容和规定,认为只要交了物业管理费,方方面面的麻烦事物业公司都会解决,而且都是免费的。业主们应该清楚物业公司的职责范围,因为物业公司是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管理合同》履行职责的。

  四难,业主与开发商的纠纷转移到了物业公司 。开发商与物业公司责任、权利、利益不清楚,其中也不乏业主和开发商在买卖房屋时产生的遗留问题,把账算在物业公司身上。最常见的有屋面防水问题、管道排污不畅、健身娱乐设施不足,催要房产证等。

  五难,物业管理方式方法落后。某些物业管理公司就是扫地、看门加一些简单的维修,稍微复杂一点的事情,无钱又无力,没法解决,物业管理上不了档次,物业服务自然大打折扣。

  六难,物业管理行业得不到社会尊重。受传统观念影响,物业管理人员被片面地理解为保安,被人轻视,看不起。新建的小区招聘了一些年轻工作人员,来这里也只是作为过渡,很少有人考虑以此作为终身职业,物业管理天天都在培训新人。

  七难,物业管理模式创新不足。信息技术,数字技术,无纸化办公,网络办公等不断运用,新型高档住宅小区融入了大量的高新科技,远程监控,电子信息平台整合,对管理方式和管理人员的要求也更高。现实的尴尬是,新技术走在了前面,管理模式落在了后面。

  八难,与水、电、气等专业公司的工作协调。供水、供电、天然气等公司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协议各小区不完全相同,其费用有的是由相关部门收取,有的是由物业公司代收,而业主有了麻烦就直接找物业公司,但相关的维修工作仍需由相应的部门来完成。

  九难,收取物业费。某些业主会找种种借口不交或拖延交物业管理费。业主要想借题发挥,借口不难找。但物业管理费收不齐,日常运行难以维持。

  十难,处理业主财产被盗、停车受损、乱搭乱建等问题。

  十一难,小区复杂的社会性。有些安置小区涉及到还建、免物业费、开发商遗留问题等很多方面,有些问题在物业管理条例中根本就没有规定,政府都没有办法协调,物业公司更是无能为力。楼上楼下漏水的问题也比较突出,物业公司处理这些事情也是两头难,两边都不能得罪,好说话一点的能和谐处理,不好说话的还会对簿公堂。

(责任编辑:若英缤纷)

编辑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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