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戴永君 经市政府同意,从3月1日起,中心城区出租汽车执行新的运价,同时建立并启动运价与燃料联动机制。
荆门城区出租汽车现行营运价格是1996年制定的,至今已经执行了18年。现行基价为5元/2公里;公里租价1.4元/公里;10分钟内免收等候费,超过10分钟以上,每超5分钟按1公里租价计算等候费,不足5分钟按5分钟计算;空驶全程补贴费:单程载客在10公里以内不得收取空驶里程补贴费,超过10公里以外的部分,按公里租价收取50%的空驶全程补贴。近年来,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工资、车辆保险及维护等费用上升,直接增加了成本,给出租汽车经营带来影响。去年9月22日,我市就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举行听证会,多数听证会参加人支持物价部门提交运价调整方案。
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从3月1日起,中心城区出租汽车运价调整为:基价(起步价)保持不变,仍为2公里(含)5元;公里租价适当提高:由1.4元/公里调整为1.5元/公里,不足1公里的按1公里计算;分段计费距离缩短:由过去超过10公里部分加价50%计费缩短为超过8公里部分加价50%计费(分段计费由过去的郊区空驶全程补贴费演变而来);等候费免费及计费时长缩短:乘客每次用车可免费等候10分钟缩短为3分钟,超过免费时长后,每等候5分钟加收1公里租价(1.5元)调整为每等候3分钟加收1元,不足3分钟的按3分钟计算;夜间行驶收费不变:晚上10时至次日凌晨6时为夜间用车,按公里租价加成40%收费。
同时,我市建立运价与燃料联动机制:联动基点为3.35元/立方米,启动幅度为0.55元/立方米,加收或减收燃料附加为0.5元。即当车用天然气价格每上升或下降达到0.55元/立方米时,每营运趟次加收或者减收燃料附加0.5元,依此类推。当车用天然气价格变动到一定水平时,适时调整出租汽车营运价格。由于从3月1日起,我市车用天然气价格从3.35元/立方米上调至4元/立方米,触动联动机制,因此,从3月1日起,市民乘坐出租汽车每趟要多出0.5元的燃料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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