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物业服务市场专项整治

荆门房信网 2017-09-11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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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至12月,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四种行为,以进一步规范和整顿我市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促进物业服务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物业服务行为


  物业服务行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是否通过公开公平的方式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并进行备案和公示;是否有完整接收档案资料、物业服务用房、配套公共设施用房等;是否督促开发企业整改承接查验发现的问题;是否对物业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报告;是否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工作应急预案并及时处理物业服务中的突发事件;是否落实二十四小时值班制;有无擅自撤离和拒不退出物业服务的行为;业委会成立及规范运行情况。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在物业区域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方案、收费项目及标准、投诉电话、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支账目等相关信息;是否严格执行物业服务收费、水电合表用户价格、停车收费服务规定,是否违规收取装修保证金、电梯使用费、装修垃圾清运费、门禁卡费等;是否存在擅自占用、违规使用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损害业主公共收益的行为。


  开发建设行为


  小区是否按规划设计要求配建物业服务用房、车位;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地下室、架空层、车库等原有规划功能行为。小区是否存在将共用配套设施设备的物业区域随意分割或合并的行为;开发企业是否存在销售承诺不兑现或者违法违规承诺,未通过公开招投标、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等行为;是否存在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条款外增加霸王条款。


  专业经营及维保行为


  小区是否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公用设施设备是否按期维护、及时维修;新建物业相关设施是否按规定接收;是否存在物业服务企业违规代收费行为。小区电梯维保单位是否依照技术规范落实维修计划并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是否存在电梯困人或电梯故障频发等问题;常用维修配件、备件是否充足,是否存在维修不及时影响业主日常生活等情况。


  物业区域工程建设行为


  小区是否存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保修等违法违规行为;保修期内工程是否存在维修不及时、随意应付、反复维修、不予维修等情形,或未落实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提交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备案和承接查验情况;物业服务质量和信息公示情况;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情况;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落实情况。物业区域内违章搭建、侵占公共绿地和道路、随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水、噪声油烟扰民、种菜养鸡等行为的查处情况,以及综合执法进小区落实情况。

编辑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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