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进一步规范购房融资和反洗钱工作

荆门房信网 2017-11-18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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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市房管局消息,该局将加大对违规提供购房融资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购房融资行为,加强房地产领域反洗钱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违规提供“首付贷”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为购房人垫付首付款或采取首付分期等其他形式变相垫付首付款,不得通过任何平台和机构为购房人提供首付融资,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购房人通过其他机构融资支付首付款,不得组织“众筹”购房。严禁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公司违规提供“首付贷”等购房融资产品或服务,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不得以线上、线下或其他任何形式为购房人提供首付融资或相关服务。严禁违规提供房地产场外配资,房地产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不得为卖房人或购房人提供“过桥贷”“尾款贷”“赎楼贷”等场外配资金融产品。


  违规提供购房融资


  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行为,房产管理部门对提供“首付贷”等违规融资、进行虚假评估、出具虚假证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要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共享给银行业协会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上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资质审查中进行重点审核,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罚。对上述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要依法给予罚款、取消网上签约资格等处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在房产管理部未将其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前,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增加新的授信。


  房地产交易反洗钱工作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要在销信房屋、提供经纪等相关服务时履行反洗钱义务,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体系,加强对高风险业务、客户的风险管控措施。同时,房产管理部门要向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网签备案合同及住房套数等信息的实时查询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要以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网签合同和住房套数查询结果作为审核依据,将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抵押合同作为放款依据之一,并以网签备案合同价款、交易计税价格、房屋抵押评估价的最低值作为计算基数确定贷款额度。

编辑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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