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经适房和公租房下周摇号选房

荆门日报 2018-12-19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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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市房管局发布了市中心城区2018年度第七批经济适用房配售方案和2018年度第十二批公租房配租方案,定于12月25日在市房管局十一楼会议室一并进行摇号,并全程公正。


  本次推出的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共282套,其中60套可供配售的房源位于银杏小区,另有诚爱家苑小区262套房源,待取得预售资格后再进行配售。此次配售对象共613户,其中优先配售35户。由于申请人数多于房源,故本次没有选房的配售对象,将在下一批次按原顺序号轮候,选取房屋放弃的不予轮候。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的家庭,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售资格。自动放弃资格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


  配售价格上,购房家庭享受面积标准为90平方米以内,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超标面积部分销售价格为市场价格。银杏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基准销售价格为2398元/平方米,该小区经济适用房单套面积在95平方米以内的,按此价格销售;单套面积在95平方米以上的,其中90平方米按此价格销售,超出面积按小区商品房价格销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符合条件的可申请银行按揭贷款或者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经济适用住房为部分产权,满五年方可上市交易。


  本次分配的市中心城区公租房房源分布在宜家小区、朝晖御苑、长坂坡公租房等小区,共440套,其中,低收入房源105套,中低收入房源335套。通过审核的配租家庭共426户,其中,低收入家庭共95户,其他家庭331户。


  为保证公平分配,低收入家庭与中低收入家庭将分别进行摇号,再按摇号顺序依次选房。租金标准为:低保家庭每月每平方米0.9元,低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1.3元;中低收入家庭中心城区地段多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5元,高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6元。物业服务费用按所承租小区普通商品住房的相应标准全额收取。


  市房管局提醒,实物配租家庭,从配租到公租房的次月起,不再享受租赁住房补贴。从本次实物配租活动开始,公租房租金将由银行代收代缴,承租家庭在签订租赁合同、配租入住前,需提供建设银行卡号。


编辑者:doud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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