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钱学明:给进城农民提供住房贷款

荆门房信网 2013-03-13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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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赵都市报:您为什么要提出设立政策性住房优惠贷款?

  钱学明委员:我国的城镇化取得了显著成就,积累了不少经验,但也呈现出“一快一慢”两个特点:一是土地城镇化速度快于人口城镇化速度。这“一快一慢”使城镇化产生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削弱了城镇化对内需的拉动作用。二是影响产业发展,产业工人队伍不稳,不利于劳动者素质和产品质量的提高。三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农民工与城镇居民经济社会地位长期不平等,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最大障碍是住房。如果没有住房先给户口,会有形成贫民窟的危险。设立此项贷款,就是政策性地解决住房问题,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找到了最佳切入点。

  燕赵都市报:这个贷款怎么发放,有什么标准?

  钱学明委员:贷款对象设定为在城镇有相对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有一定积蓄的农业转移人口。由个人申请、乡镇及企业分别提供户籍与工作证明,县级以上政府审核并公示;同时建立全国统一档案以杜绝虚假申请。

  数量上,一次性给予每户农业转移人口家庭优惠贷款20万元左右,用于购买商品住房(一般中小城市60平方米的住房每套约20万—30万元);同时出台细则,规范此类住房的转让。

  规模方面,各地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年度贷款总规模。如果申请人数超过当年贷款额度,可采取摇号等办法确定贷款人。

  由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利率应低于公积金贷款,由政府给予商业银行利息补贴,中央财政按地区给予转移支付或适当补贴。

  燕赵都市报:那么是否考虑过贷款人的偿还能力问题?

  钱学明委员:有能力有条件者申请商业银行贷款,购房者自主选择住房,完全市场化,没有财政负担,相对于政府主导征地搬迁、为农业转移人口建设公租房、廉租房而言,财政只需负担利息补贴,贷款的进程是可控的。各地根据城市发展规划设定贷款总规模,能够实现有序推进。形成不良贷款的概率低。由于严格设定了贷款对象和贷款数量,贷款人的负担不重,在公积金的帮助下,完全可以完成还贷。燕赵都市报:还有什么其他的意义?

  钱学明委员:可以促进消费拉动内需。有效化解劳动力转移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为企业转型升级创造人才储备。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向中小城市流动,促进中小城市发展。

  延伸阅读:

  民建中央在其2013年两会提案中建议把城镇化这一内需“最大潜力”与改革“最大红利”有机结合起来,深化配套改革推进城镇化可持续健康发展。

  民建中央认为,当前,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最重要的是扩大内需,而最大的潜在内需来自于城镇化。

  因此民建中央建议推动户籍制度改革,让进城农民工更好地融入城市,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深化公共服务体制改革,推进进城农民工和市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民建中央建议,深化保障房制度改革,切实解决城镇中低收入群体和进城农民工住房困难。深化住房制度改革,降低农民转化为市民的住房门槛,确保农民在城镇“住有所居”。积极探索农民工在自愿原则前提下以“宅基地换城镇住房”的新机制,促进城乡住房资源的合理配置。建立健全公积金制度,将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缓解农民工进城购房租房压力。

  民建中央建议,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加强土地资源集约利用,保护好农民土地财产权。赋予农民对土地、住房等土地资源的自由处置权,允许农民依法对土地以出租、转让、置换、赠与、继承、作价入股等方式流转。

 

(责任编辑:若英缤纷)

编辑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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