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后,该找谁维修、赔偿损失?
湖北京中金律师事务所律师方在平介绍:房屋漏水一般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如果房屋漏水情况属于开发商保修且尚处在保修期,根据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的规定,房屋漏水的责任应当属于开发商,开发商承担之后可以向施工单位追偿。第二种情况是如果已经超过了保修期,属于住户专属部位损害造成的漏水,那么责任应该由该住户自己承担。第三种情况是如果已经超过保修期,但是属于业主公共部位维护保管不善,这个责任应当由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来承担相应责任。
方在平说,根据我国《物权法》《民法通则》及《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房屋漏水如果是由于楼上住户对家里用水部位管理不当,如水龙头坏了、家里水管破裂等没有及时维修导致的,应该由楼上住户承担责任。如果该住户不维修也不赔偿,建议受损害人找当地社区或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后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