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市房管局获悉,市民到房管部门登记大厅办理房屋所有权产权分割业务,需要提供申请书、申请人双方身份证明、房屋分割协议和契税完税证明等相关材料,缴纳费用包括房屋登记费、房屋转让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日前,家住中心城区的王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咨询有关房屋所有权产权分割的事宜。王先生说,该房屋是多年前他与哥哥合建的,共2层楼高,位于我市城北区。当初办理房产证时,此房屋为王先生及其哥哥共有。现在王先生和哥哥想把房屋产权分清楚,1层归王先生,2层归王先生的哥哥。就此问题,王先生想咨询,目前我市办理房产证方面,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和缴纳哪些费用?
市房管局市场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王先生的情况属于共有人之间因产权分割导致所有权发生变化,这属于所有权转移登记。在办证方面,需要提供申请书、申请人双方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分割协议、房屋测绘资料和契税完税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另外,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交书面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在费用方面,一般来说包括房屋登记费(住宅:80.00元/件,非住宅:550.00元/件)、房屋转让手续费(住宅:6.00元/ 平方米,非住宅:11.00元/平方米)及档案整理服务费(50元/卷)等。
该工作人员表示,办理此类业务,在资料提供完整的情况下,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