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小区违建处置意见出台

荆门房信网 2015-10-19 16:25
324

  记者昨日从漳河新区城管局获悉,对碧桂园小区违法建设,市控违办目前已经出台了分类处置意见,按照意见,碧桂园小区违法建设分类处置的各项工作正有序开展。目前,漳河新区城管局已将碧桂园小区575户违法建设情况在小区内进行公示,10月份,该小区已有3位业主对自家的违法建设进行了自拆。

 

   据介绍,碧桂园小区违法建设分三类进行处置,用于保障安全增设的通透式栅栏、门垛、门厅以及具备园林景观功能的凉亭、假山、木质花架廊予以保留;为完善功能而修建的车库和阳光房,需在10月31日前按规定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予以保留,但不予登记产权面积,无论哪种结构形式的车库,需整改为四周通透的停车棚,且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阳光房整改后不得超出原规划审批的阳台面积,色彩风格应与小区整体环境协调美观;对逾期未按规定进行整改的车库和阳光房、封闭式栅栏以及超出原规划审批占地面积、擅自向外改扩建的实体房屋,违建业主必须在10月31日前自行拆除。

 

  近期,漳河新区城管局工作人员将与碧桂园小区575户违建业主进行面对面沟通,发放《关于碧桂园小区违法建设分类处置的通告》,劝导违建业主按照通告对自家的违法建设进行处置。凡在规定期限内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的业主,对其违法建设行为,一律免于行政处罚,凡逾期不主动自拆的,对业主姓名,违法建设行为及违建房屋信息在市级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后,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并实施行政处罚。对在10月31日前不主动自查自拆的党员干部,将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违法建设自查自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一律先免职,再调查处理。

 

编辑者:admin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