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年久了也需要维修,咋办?昨日,市住房保障中心表示,已从公租房租金收入中拿出50%建立了专项维修资金,目前已归集11个公租房小区专项维修资金80万元,确保公租房“老有所养”。
据介绍,公租房大多属于政府投资建设的租赁性房屋,主要面向住房保障对象租住,因住房保障对象不具有产权份额,不需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加之政府财力有限,难以一次性承担所有费用,以致其维护、管养资金不足。近几年来,随着公租房的陆续分配入住,面临的后续管理任务日益加重。为加大公租房的维护管养力度,确保住用安全,提高物业使用寿命,保证“老有所养”,市房管局、市财政局创新举措,报请市政府批准,从2014年起,每年从公租房租金收入中按50%的比例计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并按所在小区存入专户,直至缴足为止,专项用于公共部位共用设施的维修养护。近两年来,已归集11个公租房小区专项维修资金80万元,并建立相关管理和使用制度,确保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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