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收钱办证 一年半才办好

荆门房信网 2014-06-03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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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熊玺 通讯员陈卫华 李婷)开发商收钱集中为业主代办房产证,并承诺“房款交清后180天内办好”,结果花了近一年半才办下来。业主刘先生认为有猫腻,近日,经东宝区消委介入,刘先生获免一年的物业管理费。

  2012年12月30日,刘先生购买的某小区新房交房。2天后,小区售楼中心致电刘先生,告知其需交纳19336元用于办理房产证。售楼部介绍,该小区住户全部统一集中办证,房款交清后180天内可以办好。

  交钱几个月后,刘先生咨询多次,售楼部均称:“正在办理、很快办完。”直至2014年5月上旬,房产证才办下来。刘先生认为,自己属借款买房、借款交办证费,而售楼中心收取其费用近一年半时间才把房产证办下来,极不合理,要求其赔偿贷款利息费2000元、误工费1300元,并赔礼道歉。在与售楼中心协商无果后,5月12日,刘先生到东宝区消费者委员会投诉。</P><P> 接到投诉后,消委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了解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随即,消委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开发商态度坚决,称房产证办理流程较多,不是开发商所能左右的,小区所有居民均是如此办证,没有赔偿先例。消委工作人员解释,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如房产证如何办理、何时办理,均可以自由选择,既可以选择自己办理,也可以选择延迟办理,甚至暂时不办理,售楼中心不应该强行要求住户交纳办证费用。同时,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经过2轮调解,开发商同意为刘先生免去一年的物业管理费,计20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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