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道华 通讯员赵伟 段刚)昨日,记者从市房产管理局获悉,我市将于近期推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小区建立紧急预案,就相当于打通了房屋“养老”的绿色通道。一旦房屋生“重病”、“急病”,就能快速、安全支取维修资金来尽快进行“治疗”。
市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及时排危除险,保障建筑区划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功能发挥正常作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以人为本、快速反应、便捷高效的原则,我市将于近期推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预案规定:小区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若发生楼体外墙装饰面有脱落危险;屋面、外墙面出现严重渗漏;楼地板、扶梯踏板断裂;专有部分外各类扶梯、栏杆、围栏、铁门等有脱落危险;景观工程(如石桥、土丘、凉亭等)出现断裂、坍塌;因水泵故障和进水管内水管爆裂造成停水;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漏水、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因线路故障而引起停电和漏电;高压柜、环网柜及变压器等出现功能故障(供电部门直抄到户的不纳入维修资金使用范围);电梯发生冲顶、蹲底、钢丝绳变形断裂或意外灾害;消防设施设备出现功能故障;其他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出现安全隐患,必须消除的等一系列紧急情形,应当立即启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进行危险治理,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功能。
该负责人表示,预案执行机构原则上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承担,也可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委托该小区物业服务机构代为执行;在没有物业服务机构的情况下,可由业主委员会、街道办事处或县(市、区)人民政府房管部门、受委托的施工单位作为预案的执行机构启动预案并组织实施紧急维修。
最后,该负责人还解释了预案的生效与修改原则。本预案需由业主委员会征求建筑区划内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和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生效,对全体业主均具约束力。如因实际情况确需对本预案进行修改,应当经过业主大会依法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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