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哪些材料

荆门房信网 2014-07-21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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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材料:

  (1)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未办联名卡的,提供住房公积金卡);

  (3)婚姻状况证明2份;

  (4)申请人工资存折(卡)或符合要求的其他还款存折(卡)复印件1份;

  (5)借款用途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应证明资料应包括:a.购买预售商品住房的,提供时间在一年内已在当地房地产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和首期付款发票(预售商品住房在荆门行政区域内的,所在小区须在中心办理备案手续);b.购买现房的,提供时间在一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完税凭证;c.异地购房,提供与异地开发企业签订的经当地房产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首期付款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完税凭证;d.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提供原《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结清贷款回执等。)

  王先生购买的是商品房现房,准备好材料后,他开始着手申报——

  流程:借款人夫妻双方携上诉借款资料到服务网点提出申请——《个人征信报告》审查——填写相关表格——办理担保——中心审批——面谈面签——银行放款。

  办理时限:借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符合借款放发条件的,担保手续办理完毕,审批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王先生想知道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的还款方式是如何规定的,便于选择还款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有以下两种方式:

  1.委托扣款方式。借款人于每月还款日前将应还款项如数存入其向受托银行提供的本人在该行活期存折(或卡)账号内,由受托银行按时直接从借款人账户内扣收。

  2.提前还清贷款。借款人正常还款12个月以上,方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前还清贷款本息。贷款利息计算到还清当日为止。

  需要注意的是,若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规定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的,逾期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收取复利并予以处罚,并有权会同有关部门处理贷款抵押物或质押物,提前终止贷款合同,收回全部贷款。且借款人的逾期行为将被中国人民银行信息中心自动采集,情节严重的今后将直接影响借款人夫妻的相关金融行为,如办理银行卡、再次申请贷款等。

编辑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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