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住房公积金结息创新高 人均结息增近百元

荆门房信网 2014-07-23 12:00
261
  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结息日,日前记者从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住房公积金结息总额和人均结息额均有增长,2014年度共为176516名缴存职工结息1.14亿元,比上一年度增长1800万余元,结息额将一并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与银行存款一样,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也是有利息的。据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利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不同的是,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是按年结息,计息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计息利率为结息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利率。以前计息年度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息,本计息年度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也就是说,职工自2013年7月1日以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本次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2013年7月1日以前结转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按照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息。
 
  据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共为全市2866家单位的176516名(包括封存账户)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结息。结息总额为1.14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约1896万元,增幅19.95%;人均结息645.83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94.87元,增幅17.22%。结息总额和人均结息额均创历史新高。
 
  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结息后,利息归谁所有?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公积金中心为职工个人账户公积金所计的利息,于6月30日计入职工个人账户,作为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在下个年度按规定计息。

编辑者:admin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