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最低不得低于1590元/月

荆门房信网 2014-07-29 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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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朱琼)日前,笔者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全县将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对2014年度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自2014年7月1日起社会保险将统一使用荆门市上年度社平工资(2013年度全市社平工资确定为2643元/月),新的缴费基数执行时间为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
 
  各单位在申报2014年度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时,结合参保职工个人工资总额确定参保职工的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013年度全市社平工资的60%,即1590元/月;最高不得高于2013年度全市社平工资的300%,即7930元/月。在申报工伤、生育保险时,基数不得低于2640元。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2013年度全市社平工资的60%(3816元/年)、70%(4440元/年)、80%(5064元/年)、90%(5712元/年)、100%(6336元/年)、150%(9528元/年)、200%(12696元/年)、250%(15864元/年)、300%(19032元/年)九个档次自行选择。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按三档缴费为 1140 元/年,按四档缴费为2088元/年。已退休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每年医保缴费17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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