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补贴政策解读

荆门房信网 2016-04-29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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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月初,《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房地产去库存的意见》下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特别是其中的购房补贴政策,备受市民关注。哪些人可以申领购房补贴?具体怎么操作?一段时间来,市民咨询电话不断。市财政局和市房管局22日联合印发《关于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房地产去库存的意见〉有关购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对购房补贴的对象、程序、时间等予以进一步明确。 


  一、什么人购房可享补贴


  《通知》明确,领取购房补贴的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口,但中心城区范围内农业人口和2015年9月10日《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15〕23号)实施之后将户籍由农村迁移到中心城区的,一并纳入本次购房补贴对象。本通知所称中心城区具体范围为:西、北以三环线为界,东至襄荆高速,南至官堰湖南路。


  1、在荆门市商品房超市(网址:荆门房管网 www.jmfc.com.cn )购买,且房屋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首套普通商品住宅。


  2、购买的商品住房已实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销售和契税完税证明。


  3、为防止有人套取补贴,《通知》规定三种情况不享受购房补贴:4月8日前已购房,退房重新购房的;4月8日将户籍迁出中心城区后再购房的;中心城区房屋被征迁(含城中村)后,被征收人安置购房按货币化安置政策执行的。


二、哪些地方的房子享受购房补贴


  《通知》明确,购房补贴房源范围为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中心城区具体范围为:西、北以三环线为界,东至襄荆高速,南至官堰湖南路。


三、具体补贴优惠标准是什么


  《通知》明确,符合规定的购房者,购房可享受财政补贴和开发企业优惠。


  财政补贴根据补贴时限内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分三个时段分别按照200元/㎡、150元/㎡、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三个时段分别为:2016年4月8日—2016年10月7日(均含起止日,下同);2016年10月8日—2017年1月7日;2017年1月8日—2017年4月7日。


  开发企业优惠标准:补贴时限内,由开发企业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申报的“一房一价”,给予不少于300元/㎡的优惠,且实际成交价格不高于进入商品房超市的申报价格。


四、如何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见风涨价


  目前社会上有一种担心:补贴政策实施,势必会拉升房产销售,开发企业会不会见风涨价?


  据了解,为防止开发企业涨价,此前,管房部门在将房源纳入荆门市商品房超市时,明确规定开发企业所申报价格除考虑楼层调整系数外,原则上不得超过同期类似商品住房成交均价,并对进入商品房超市的房源申报价格进行了审核把关。


五、如何保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优惠落实到位


  《通知》规定,在所有房源纳入商品房超市时,由开发企业申报房屋的坐落、套数、面积和价格,并承诺对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对象给予价格优惠;市房管局对开发企业申报的商品房进行登记,符合条件的纳入商品房超市。符合购房补贴政策的对象,持相关证明资料到商品房超市自主选房,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承诺给予优惠。


六、购房补贴如何领取


  《通知》对购房补贴领取的程序进行了明确,符合条件的购房者,持城乡居民购房补贴申请表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不动产销售发票、契税完税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提出申请。市房管局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并于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审核汇总情况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进行复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市房管局,由市房管局予以拨付兑现。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于办理补贴申请的次月20日后,到中国工商银行荆门市分行文化宫支行领取补贴资金。

编辑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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