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公租房货币化 鼓励新市民进城安居

荆门房信网 2016-08-03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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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出台的房地产去库存行动计划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的原则,将去库存与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常住人口市民化相结合,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相结合,与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相结合,与加快房地产行业转型升级相结合,实施精准去库存、联动去库存、转型去库存,逐步减少房地产库存量,构建购租并举、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促进全市商品房供给结构不断优化,推动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总体计划目标,全市商品房有效需求扩大,新增商品房得到有效控制,库存平均消化周期逐步缩短。到2018年,全市商品住房库存平均去化周期控制在16个月以内,非住宅类商品房去化周期明显缩短,房地产市场供需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举  措

  推进公租房货币化和棚改货币化安置


  首先,全面推行公租房货币化,即坚持“市场租金、分类补贴”的原则,逐步推行公租房货币化补贴,引导被保障居民家庭选择购买或租住合适的商品房。各级政府不再新建公租房,通过集中购买库存商品住房等多方筹集公租房房源,打通商品住房与保障性住房的通道。


  其次,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即各地要从严控制新建安置房,引导被征收人优先选择货币化安置,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50%,其中,商品住房库存量大的地方,应进一步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积极在因基础设施建设等公众利益需要实施的其他征收项目中大力推进货币化安置,全面打通安置房与商品住房之间的通道。


  最后,积极推行房票安置,即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自愿选择产权调换的,可比照原地或就近建设安置房实行产权调换的政策,按照市场评估价转化为货币,以房票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自行持票购买商品住房用于房屋征收安置。


  鼓励新市民 进城落户安居


  鼓励新市民进城落户,首先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宽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积极放开荆门市区落户条件,引导农村人口有序转移,扩大房地产市场有效需求。同时,完善配套政策。出台《荆门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完善社会保障、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培训、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措施,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常住人口,保障持有居住证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购房及相关合法权益。还要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各地可制订鼓励政策,支持农民及农民工等新市民进城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积极与金融机构衔接,落实农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的优惠政策,推动“农民安家贷”等产品落地。试行建立住房担保置业公司,为农民进城购房贷款提供风险分担或缓释措施。探索建立农村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居民住房财产权抵押制度,支持农民进城购房。


  支持住房合理消费


  该计划中对税收和个人住房贷款优惠政策进行了全面落实,要求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房地产交易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贯彻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改善型购房需求。规范房地产相关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提升住房金融服务水平。同时,调整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购房人在缴纳住房交易契税时,其家庭拥有的住房套数只计算其在购房所在地房屋交易和权属登记机构办理合同备案和产权登记的商品住房套数,对购买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居民家庭,按照国家调整后的契税税率征收。


编辑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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