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管局多举措促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

荆门房信网 2016-10-18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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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市房管局开展了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互联网金融业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了中心城区在建、在售的72个项目所在的7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63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对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从事商品房销售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违法行为进行了规范,同时,加强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对擅自动用监管资金的企业及时进行了处理,对关联银行进行了约谈,以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开展市场风险排查


  今年5月-9月,我市集中开展了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互联网金融业务专项整治工作,制订了《关于开展荆门市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的工作方案》《荆门市防范和处置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宣传方案》和《荆门市依托互联网开发房地产金融业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利用电子显示屏、售楼部、小区楼洞口等人流量多的场所,设置宣传栏、张贴风险提示书;利用房管局门户网站、报刊等媒介,发布举报热线,实时通报排查整治情况。设立房地产业非法集资咨询台,发放《房地产行业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手册》《警惕非法集资风险提示书》。


  重点检查了中心城区在建、在售的72个项目所在的7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63家(含17家未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回收《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自查表》72份、《依托互联网开展房地产金融业务专项整治自查表》80份,企业金融业务专项整治承诺书69份,通过企业自查和现场检查,目前尚无任何明显的证据和线索显示我市房产企业和经纪机构存在依托互联网开展金融业务的行为,也没有在互联网进行“众筹买房”行为和开展“首付贷”的非法金融活动。另外,还开展了荆门市房地产“烂尾”项目排查,将我市房地产“烂尾”情况上报省住建厅。


  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


  对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从事商品房销售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收款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不得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商品住房在办理预售许可或者销售备案手续前,应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预(销)售价格备案手续,调整已备案价格的,应重新备案。


  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在3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湖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按照一房一价的原则,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不得分批、分次销售。商品房按建筑面积计价的,还应当在现场公示出售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及其单价,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完善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合同附件中设定侵害购房者合法权益的霸王条款,不得故意涂改、删改合同中规定的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条款内容。


  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对于商品房预售资金,市房管局严格执行《荆门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试行)》,确保预售资金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建立了预售资金监管联席会议,实时通报预售资金监管情况,解决预售资金监管过程发现的各类问题,确保监管工作的顺利、有效推进。每季度末开展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检查,不定期对中心城区预售资金监管项目开展现场抽查,了解企业支付工程款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存在的问题,确保预售资金监管到位。组织房产企业、银行、金融机构、相关部门代表对《荆门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试行)》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意见建议,发放问卷调查,并结合意见建议提出了修改意见。加大对预售资金监管违规查处力度,对擅自动用监管资金的企业及时进行处理,对关联银行进行约谈。


  今年以来,该局对4家银行和6个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使用监管资金行为进行了约谈,并计入信用档案。春节和八九月份开学期间,使用监管账户预留金47次,共计1.64亿元用于兑现农民工工资,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9月19日,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正式上线试运行,这标志着我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审批进入“快车道”,系统上线后,可实现对预售资金的实时动态管理,防止预售资金被挪用、转移,对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维护施工企业、贷款银行、购房户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截至目前,中心城区90家开发企业的110个项目被纳入监管,涉及商品房972栋71285套,总建筑面积822.8835万平方米,累计存入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84.22亿元,审批拨付资金80.21亿元,有57个账户因项目竣工解除监管。今年以来, 共有23家开发企业的26个项目被纳入监管,涉及商品房128栋8364套,总建筑面积125.5199万平方米,累计拨付资金24.49亿元。


  规范网签备案管理


  我市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合同均实现网上签约备案。为防止炒房囤房、一房多卖,2010年,我市出台《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办法中明确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的程序,变更的条件和时限,目前该办法正在进行修订中;全面推行电子版合同模板,并随之调整了备案收件,防止一房多签、只签约不备案的情况。


编辑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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