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被征地农民 可获养老保险补偿

荆门房信网 2015-01-15 06:00
687
  日前,省政府出台《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今年1月1日起,被征地农民纳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除获取相应的土地征收补偿外,政府还将拨付其一定数额的养老保险补偿资金,让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
 
  今年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为被征地农民给予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补偿标准按不低于被征地时我市上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确定。对被征地时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人员,按照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标准给予全额补偿;对被征地时60周岁以下(59周岁至16周岁)的人员,年龄每降低1岁,补偿标准按全额补偿的1%递减。
 
  而补偿对象,必须是同时符合以下五个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承包地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征收;被征地时持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被征地时户口在征地所在地;被征地后家庭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含0.3亩);年满16周岁。
 
  和过去不同的是,今年起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金不落实,征地审批将不予批准,实行“先保后征”政策。征地报批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将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补偿资金,预先存入当地财政部门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由财政部门开具预存资金到账凭证。人社部门根据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征地项目涉及的被征地农民情况,以及财政部门提供的预存资金到账凭证,出具养老保险补偿资金落实情况的审核意见,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要件。最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报征地报批材料时,要将人社部门的审核意见和财政部门的预存资金到账凭证作为政府报批文件的附件一并上报。征地项目在依法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财政部门将养老保险补偿资金从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划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人社部门按规定将养老保险补偿资金记入被征地农民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按照规定,被征地时男16周岁至59周岁、女16周岁至54周岁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均应按规定缴费。其中,被征地后在用人单位就业的,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时男60周岁、女55周岁及以上的未参保人员,统一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那么,今年之前已被征地的农民能否享受养老保障?未获得当地政府养老保险补贴的“老被征地农民”,在其年满60周岁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同时,由当地政府按照不低于所在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其发放养老保险补贴。

编辑者:admin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