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少打算节前装修入住新房的市民反映他们购买的商品房不能按期交房,住新房过新年的愿望成为泡影。那么一旦出现不能按期交房的情况,购房者应如何应对呢?
针对开发商延迟交房的问题,市房产管理局监察大队表示,延迟交房问题属于民事纠纷范畴,购房人在维护自身权益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克制,通过合法途径予以解决。首先,购房人一定要谨记《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关房屋交付的条款内容,该条款一般都会明确具体的交房日期以及不能按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这也是以后解决此类问题的最重要的依据。其次,一旦到了交房日期开发商仍然没有交房,购房人应直接催告开发商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交房,并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作为对购房人的补偿。同时,购房人也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另行订立新的交房协议和补偿协议。如果开发商拒不承担违约责任,也未与购房人协商一致,购房人可以请求法院、工商、房管、消协等部门进行调解,争取获得开发商的补偿。最后,如果协商、调解都不能解决问题,购房人可以根据购房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