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顺路的我带一个吧?”在荆门城区乘出租车,上车后司机经常会这样询问,有的司机甚至不与乘客商量就随意拼客。交通经常拥堵,打车难的情况愈演愈烈,“拼客”现象在荆城已然成为一种常态。
一直以来,大家对出租车“拼客”现象的讨论从未停止过。合乘出租车,既节约能源,又提高效率,确实是缓解打车难的一个办法。但是在现实中,“拼客”面临一些问题:计价难、打票难,是技术障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乘客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驾驶员沿路拼客,随时停车上下客还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和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在遇到“被拼客”的情况时,我们是该去适应这个“新常态”,还是该拒绝潜在的风险呢?
一般意义上的“拼客”,是乘客自己先约好了再一起走,而“荆门式拼客”,是乘客甲先上车,走着走着拼个乘客乙上来,甚至还能再拼个乘客丙上车。“荆门式被拼客”,就是司机沿路“任性”地“捡人”上车,不管乘客甲情愿不情愿,貌似这是司机天经地义的特权。
实际上,打车这件事,是以司机为具体执行者的出租车与乘客之间的一种合约,乘客按规矩出钱,司机按要求送到。不经过乘客甲同意直接靠边带乘客乙是违反双方合约的。但如果商议一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包括可能要绕路、费用的计算,只要商议好,这都是可以的,是符合合同法精神的。也就是说,“拼客”是可以的,但附带前提条件;“被拼客”是没道理的,是于法无据的,是可以进行投诉的。
荆门城不大,出租车少了市民出行不便,车多了司机挣不到钱;有的时段是人多等不到车,有的时段是车多带不到人。其实,市民高峰期出行拦不到空车,拼车是可以理解的,既方便出行,司机也可以多挣点。但另一方面,文明出行的要求不能无视,如果乘客上车了,线路、人数都由不得自己,那就不是打车了。作为城市文明窗口的出租车业,如果司机的服务意识、法治意识淡薄,不顾交通秩序任性靠边,不顾乘客感受任性带人,那法治城市和文明城市还从何谈起?
“拼客”现象的产生,必定有其合乎现实需求的方面,不该夸大其“功效”,也没必要无限放大它的“副作用”。在“拼”的问题上,大家都讲法律、讲规矩、讲诚信,这个问题就可以比较好地解决。毕竟,我们都是生活在这个城市,这里是我们共有的家园。也许在将来,“荆门式拼客”,也是一种文明和谐的符号。那就让我们从守法、诚信做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