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违法建设被称为“城市毒瘤”,危害性非常大,已经成为当前城市建设管理中最突出、最复杂的矛盾和问题之一,严重影响了美丽荆门的城市形象,损害了荆门的投资环境。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共有违法建设近175万平方米。如何保持对新增违建的“零”容忍?如何依法处置存量违法建设?
(据3月21日《荆门日报》)
张冬梅
近几年,我市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对新增违建零容忍。但对2011年8月1日之前形成的存量违法建设,因为各种原因处理起来比较复杂。这些存量违建,不少是在旧房改造中形成的。市民为了改善住房条件,将房屋和土地交由开发商进行建设,没想到开发商建设的项目却成了违法建设。对原住户来说,他们“被违建”了。
这些建筑如果被强制拆除,那些原住户原本好好的房子变成了违法的,导致一些住户无房居住,其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极易引发社会矛盾。因此,如何处置这类违法建设,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确实要慎重。
按照我市2013年出台的《荆门市中心城区存量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实施方案》中“三原”(即原地址、原面积、原高度)重建的规定,有关部门正着手为违法建设的原住户恢复性重建收集资料上报审批。按照“三原”规定,对这些建筑进行恢复性重建,不失为减少此类违建、保障原住户合法权益的有效方法。因此,这类重建的上报审批工作要抓紧落实、加快推进,以解决长期以来悬而未决的问题,给原住户一颗“定心丸”。
此外,吸取近年来控违查违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我们可以学习义乌市推行的“前置化”执法模式。该市在旧房改造项目动工前,就在旧改区域内公开统一的规划图、宣传建房政策标准、明确监管责任义务等细则,与原住户等签订建房承诺书;在工程进行过程中,掌握每处房屋建设进度,进行立体式、全方位的监管。这种执法模式,坚持预防、管理、监督并重,由单纯的事中管理、事后执法向事前预防、事后监督延伸转变。城市要发展,市民的居住条件要改善,老旧的房屋要改造、改建不可避免。但从源头把控、事前事中监管到位,才能杜绝在旧城改造等项目中出现的违建现象。同理,只有把防控工作做在前头了、做实了,才能杜绝新增违建的发生。义乌的这种“前置化”模式,可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