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将满月 我市楼市相当淡定

荆门房信网 2015-03-27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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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不少市民来电咨询,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后,国家启用了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自己手里的《房屋所有权证》需要更换吗?自己有几套房产,需要抛售吗?不动产登记对自己会有什么影响?为此,记者走访了市房产管理局。
 
  市房产管理局负责人介绍,目前国内有的城市已经启用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证,但考虑到部分地区还要进行业务流程再造、登记系统对接、统一窗口设置等必要的技术准备,国家提出启用新的登记簿和新版证书的原则是“成熟一个,启用一个”。而在新证书启用后,新版证书和旧版证书在一段时间内并行使用,同时有效,各地不得强制要求当事人更换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目前我市尚未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的整合,不具备颁发新版证书条件,市民手里的《房屋所有权证》依然有效,不需要更换,市房产管理局也会继续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登记证明,现阶段办证程序不变,请市民放心申请办证。即使今后新版证书启用后,原《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登记证明也仍然有效,在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业务时,才会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不动产登记是否会对我市二手房市场造成影响呢?据了解,《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出台前后,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的市民数量并没有大幅增加,属于正常范围,我市的二手房市场对不动产登记反应平淡。
 
  该负责人最后强调,国家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对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办事具有重要意义,之前社会上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出台出现了一些误读,国家主管部门对此已专门作出澄清,请市民平静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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