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中心城区三年拆除违建46万平方米

荆门房信网 2015-03-31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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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5日,位于掇刀区团林铺镇石堰村、总面积为2518平方米的违法建设被执法人员依法拆除。此次被拆除的违法建设,是当地14户心存侥幸的居民为了获取更多的拆迁补偿,短时间内迅速“种”出来的房子。
 
  2011年8月市中心城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来,我市中心城区在3年多的时间里,共组织拆违行动150余次,拆除各类违法建设46.33万平方米。在已拆除的46.33万平方米违法建设中,包括29.42万平方米的新增违建及16.91万平方米的存量违建。在持续的高压态势下,2011年8月1日以来,中心城区实现了新增违建零增长和拆违零事故,但还有175.72万平方米的存量违法建设尚待化解。
 
  每一次拆除,违法建设所在地政府都要制订拆除方案,对各种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进行预估,对参与拆违的人员进行详细的职责分工,确保执法程序到位。去年6月,经过锁定违法建设、在显著位置涂写标识并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等程序,掇刀区政府组织联合执法队伍300余人,组织各类执法车和清障车、消防车、救护车以及大型啄木鸟电锤挖机,对掇刀区白庙街道七里铺社区车某的违法建设进行了强制拆除。这处建于2011年的违法建设为全框架结构,占地面积564平方米,共5层,建筑面积2820平方米。目前,原住户正在办理申请恢复性重建的有关手续。
 
  化解存量违法建设最大的问题,是民生问题如何解决。不少违法建设的原住户将房屋的土地证和房产证交给开发商,老房子被开发商拆掉重建,最终却成了违法建设。这些违建的参与者,最终成了违建的受害者。根据《荆门市中心城区存量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实施方案》,违法建设拆除后,持有土地证、房产证等证件的原住户可以按照“三原”(原址、原面积、原高度)原则申请恢复性重建。但是,有些原住户过去自身权利意识不强,过去根本没有办理房产证,恢复性重建申请的基本要件缺失,导致了手续难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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