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唯一住房如何享受契税优惠?

荆门房信网 2017-07-21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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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房产价值普遍偏高,购房后的契税支出成为购房人的一项考量因素,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开始对个人购买住房实施契税优惠政策。 


  《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而对于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通知》表明契税的优惠主体为“个人”,优惠对象为“住房”,优惠前提为“家庭唯一”。只有同时满足“个人”购买“住房”,且为“家庭唯一”住房,才可享受契税优惠政策。


  《通知》所指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假设未婚的应届毕业生小安父母为其购买了一套住房,小安名下仅此一套房产。在通常情况下,小安已成年、未婚、名下仅此一套房,其家庭成员只包括购房人自己,并不包括其父母,该套住房是小安家庭唯一住房,可以享受契税优惠政策;若小安未成年,其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及其监护人,即小安的父母,若小安父母名下有其他住房房产,则该套住房不是小安家庭唯一住房。

 

  除契税优惠政策外,买房还可享如下税收优惠:


  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编辑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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