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土地出让金一年内缴清

荆门房信网 2013-10-10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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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日前限制商品住宅用地出让规模后,安徽省近日再出台土地新政提高拿地“门槛”。新政规定,今后单宗土地出让金原则上1年内缴清,对新增建设用地依法批准后2年未征收地区,将收回农用地转用指标。

  此外,安徽省还将严格实行建设用地“净地”出让,出让的建设用地必须是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条件的“净地”。禁止“毛地”出让,禁止以不公开形式给特定对象特殊政策。

  在土地价款征收管理上,安徽明确规定,单宗土地出让金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价款的50%,分期缴纳的余款原则上1年内缴清,特殊项目(不含房地产项目)用地经批准最长不超过2年缴清。

  而对土地出让价款未全部缴纳的,安徽要求不得发放土地使用证,不得按照土地出让金缴纳比例分割发证,不得以任何方式返还或者变相返还土地价款。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每季度将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在当地主要媒体和政府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编辑:若英缤纷)

编辑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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