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介违法出租房屋将高限处罚

荆门房信网 2014-01-17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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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日,北京市住建委下发通知,要求严查中介违法出租房屋,违法违规行为将高限处罚。

  北京市住建委明确,出租房屋安全责任主体为房屋产权人。对确实无法联系房屋产权人的,相关职能部门可出具书面申请,到区县房屋登记部门查询房屋登记信息。对已经查实但拒不整改的,由区县住建(房管)部门责成区县交易登记部门,暂停办理该套房屋网签及产权登记手续,并在交易权属系统中注记。待违法违规情况消除后,方可取消相关限制。

  北京市住建委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不得参与房屋违法出租。对涉及违法出租的经纪机构及人员,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限制网签、高限处罚。

(责任编辑:若英缤纷)

编辑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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